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罗娅琼)“感谢法院帮我们解开了这桩心结,也感谢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,让我们邻里之间不至于彻底闹僵!”近日,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白芒营法庭,随着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,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健康权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原告宋某与被告陈某、唐某同为涛圩镇罗家寨村村民,彼此邻里相伴多年。此前,双方因日常言语琐事产生隔阂、积怨渐深。2025年12月2日,双方矛盾彻底激化并引发肢体冲突,导致身患残疾的宋某受伤入院,产生多项医疗、护理等相关费用。事件发生后,公安机关依法对三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,但双方就民事赔偿事宜分歧较大、始终无法达成一致。无奈之下,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,主张医疗费、护理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赔偿。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双方多年邻里关系,秉持“调解优先、情理相融、修复关系”的办案原则,力求从根源化解矛盾、修复邻里情谊。为查清案件事实、精准划分责任,承办法官调取公安机关询问笔录、事发监控视频等核心证据,并深入村居实地走访核查,完整还原事发经过,为公正、妥善调处案件夯实事实根基。庭审过程中,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、争议激烈,被告方认为原告对矛盾激化存在过错,拒不接受全额赔偿。对此,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、分层疏导,结合在案证据及行政处罚决定,客观厘清双方过错责任。一方面明确被告伤人行为的违法性,结合原告残疾人士的特殊情况,严肃阐释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与后果;另一方面耐心劝导原告,邻里相处贵在包容互谅,过度追责只会加深隔阂,不利于矛盾彻底化解。经过法官多轮温情劝导与法理疏导,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、摒弃矛盾心结,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:由陈某、唐某一次性赔付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000元,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承担150元,本次纠纷一次性了结,双方不再就同一事实另行主张权利。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,由衷感谢法院柔性执法、暖心调处,保住了珍贵的邻里情分。
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。该案的矛盾纠纷温情化解,是江华法院深耕基层治理、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生动缩影。相较于一纸判决,柔性调解更能从根源化解基层矛盾、修复邻里亲情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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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